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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了数,今年一共看了59本书,明年多少得凑个整:)


十二月书评


◆《阿甘正传》,已经看过无数遍的电影,我几乎认为这部电影我永远不会看腻。它所给我带来的力量是很少会有其他的电影能够带给我的。每当感到沮丧、难以为继的时候我就会去听配乐「Forrest Gump Suite」,时长08:49,闭上眼睛,好像就在这首曲子里度过了这一生。

小说给我带来了和电影不一样的感觉,也有不同。比如说电影里阿甘自始至终都拥有令人羡慕的大房子,而小说里他却在岘港的医院里收到了家里失火的来信,并且没有保险也没有补助,母亲只能去住贫民之家。

比如说没想到阿甘后来吸了大麻,坐牢,被扔进疯人院,上了太空,还差点被食人族煮了吃,然后又去给食人族种棉花。第二次进白宫见总统,之后再一次的和丹相遇,两人一起在垃圾袋下躲雨,聊着往昔。

电影是部主旋律电影,而小说荒诞又搞笑的把美国上上下下的讽刺了一遍,最后被改成了励志片,编剧真乃神人也:)。但不管是电影还是小说,我仍然非常喜欢。

电影把克兰兹士官长和丹中尉叙述成了一个人,其实小说里阿甘是在岘港的医院里和丹碰见的,再比如他其实是少尉。小说里的丹在我看来就像阿甘的人生导师一样,他是在布巴死后阿甘遇到的愿意了解他、欣赏他、鼓舞他的朋友。阿甘这样说,[我认识的少尉大多数跟我一样头脑简单,但是丹不同。对于我们为什么在越南,他自有一套哲理,那就是,我们的理由是对的,但是做法可能错了,或者反过来,不过不管是什么,我们做得不对。]

他还说,[我觉得坐在那儿跟丹聊天这段经历,对我的一生有莫大的影响。我知道因为自己是个白痴什么的,别人认为我不该有自己的什么哲学,但这可能是因为从没有人花时间跟我谈过这种事。丹认为,我们的一切遭遇,或者说世上发生的任何事,都是由管理宇宙的自然法则所掌控的。他对这个问题的看法非常繁复,但是他话中的大意渐渐改变了我对一切事物的观点。]

而丹说,[这场战争不适合你,老友——也不适合我——而我现在完全脱离它了,我相信你也快了。关键问题是,将来你要做什么?我完全不认为你是个白痴。或许依照测验的衡量标准或是一些愚夫的判断,你属于某种类别,但是内里,阿甘,我见过在你心智中燃烧的好奇火花。顺流而行,我的朋友,让它为你所用,遇到逆流浅滩时奋力抗拒,千万别屈服,别放弃。你是个好人,阿甘,而且你有颗宽大的心。]

布巴死去的那一段仍然让我心碎,很多时候我会去想如果布巴没有死会怎么样,他们会返回老家,给自己弄艘捕虾船,从事捕虾业。布巴来自拜尤拉巴特里,从小在捕虾船上打工。他说他们也许可以弄到一笔贷款,他俩可以轮流当船长,他们还可以住在船上,他们会有事可做。布巴甚至把一切都想好了,阿甘也畅想着他站在捕虾船的船舵前,或者坐在后舱吃虾。而布巴会对他说,“阿甘,你这大块头会吃掉我们的房子和家。没赚到钱之前,我们一只虾也不准吃。”

可他还是死了,他们从大学认识,然后参军,布巴可以说是阿甘在遇到丹之前唯一的朋友,除了母亲之外对阿甘最重要的人,可他最后还是死在了战场上。死前他让阿甘拿起口琴为他吹一首《天鹅河上》,于是阿甘就在激烈的枪声中为他吹响这一首曲子。然后他在那片粉红色的天空下停止了呼吸。

[布巴紧抓着我的一条腿,他的目光迷离涣散,那可怕的粉红色天空似乎吸干了他的血液。 

    他想说什么,于是我俯身凑近了听。但是我始终听不懂。于是我问军医:“你听到他说的是什么了吗?” 

    军医说:“回家。他说,家。” 

    布巴,他死了。对于这件事,我只有这句话可说。]

真的很难过。在战争和现实面前,生命是那么的脆弱和渺小。而这也使我们不断的去反思战争和珍爱和平 ,真希望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战争。

再一次的想到丹,如果没有这场战场,他或许还在康涅狄格州安稳的当一名历史老师。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肺部有两个穿孔,肠子断了,脊椎骨分开,少了只脚,锯了条腿,半身三度灼伤。]而后来他的两条腿都不得不被截掉,并且仍有一根管子从他轮椅旁边一根竿子上挂着的瓶子通入他的体内。这时候阿甘打起了乒乓球,而丹就坐在观众席上。

然后阿甘去见他,丹对他说,[阿甘,我相信不管想做什么你都办得到。我一直在看你打球,你可以打败这小家伙,因为你的乒乓球技非常棒,将来会是顶尖好手。]

丹总会在关键时刻给予阿甘肯定。布巴给了阿甘生活的目标,而丹充当了导师的角色,他鼓励着阿甘奋斗的过程。

不管是小说中的丹少尉还是电影中的丹中尉,都是我非常喜欢的人。

还有珍妮。

[终于完事之后,珍妮就那么躺着,半天才望着我,说:“该死,阿甘,我这辈子你都到哪儿去了?” 

    “我在旁边。”我说。]

珍妮或许以为阿甘在这一刻才真正的出现在了她的生命之中,可在阿甘眼里,这么多年里,他其实一直都在,他从没有离她而去。

而当阿甘被困在丛林五年之后被解救出来,他在垃圾袋下对丹少尉说,“等雨一停。我就去找珍妮·柯伦。”他说,“我不知道,不过我会查出来。”

于是他就真的出发了,和丹少尉一起,两人最后去了印第安纳波利斯,珍妮在一家轮胎厂找到了工作,书里这样写到:

[大约中午前后,我们瞧见一个大招牌上写着“天波禄轮胎”,推测到了地头。丹说他在外面等,我就走进去,柜台有个女人,我问她可不可以找珍妮·柯伦。那女人看看一份名单,说珍妮在补胎部门工作,但是除了工厂员工,外人不得入内。呃,我呆站在那儿,不知该怎么办,那女人说:“这样吧,甜心,再过一会儿他们就要午休了,你何不到大楼旁边去等。也许她会出来。”我就照这么做了。 

    一会儿出来了许多人,接着,我瞧见珍妮独自穿过一扇门,走到一棵树下,从纸袋里取出一份三明治。我走过去,悄悄来到她背后。她坐在地上,我说:“这三明治看起来可真好吃。”她根本没抬头看。她一直盯着前头,然后说:“阿甘,一定是你。”]

[呃,我告诉你——那是我毕生最快乐的重逢。]

也许很多时候我们都是这样,一路追求着诗和远方,却忘记欣赏身边的美景,拼命追求着最好的人,可蓦然回首,却发现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而很多时候,我们或许都没有像珍妮这样的幸运。

然后我就懒得再说什么了,已经写的够多了。

不过我还是很感动阿甘抛弃大获成功的养虾生意过着几乎流浪的日子演奏乐器,然后在某一个雨天他终于再一次的遇见了丹。

摘抄如下:

[有个穿西装的男人撑着雨伞站在人行道上,面前是一个大塑料垃圾袋。有人在垃圾袋底下躲雨,只看见一只手从袋子底下伸出来,正替那个穿西装的男人擦鞋子。我过了马路凑近一看,哦呵,我看见垃圾袋底下还露出了那种手推车用的小轮子。我高兴得胸口快炸了,过去掀掉垃圾袋,果然,真是丹,他在擦鞋维生! 

    “把袋子还给我,你这大笨蛋,”丹说,“我淋成落汤鸡了!”接着他看见了公苏。“原来你终于结婚啦,啊?”丹说。 

    “是公的,”我告诉他,“你记得吧——我上太空认识的。”]

虽然我一直有种预感,当前面说他后来再怎么费心去找都没有找到丹的时候,我就觉得他们肯定还能再见。事实证明果然如此,而且依然是个下雨天。丹仍然缩在塑料袋下避雨。虽然这时候他在给人擦皮鞋。当然他表示,[“羞辱那些资本主义奴婢啊,”他回答,“在我眼里,皮鞋亮晶晶的家伙统统是废物,所以我擦的皮鞋越多,送进地狱的废物也就越多。”]

还有珍妮。

他再一次的遇到了珍妮,以及珍妮的孩子。而珍妮也遇到了一个很好的人,那个人叫唐纳德,他善良温和,愿意照顾珍妮以及珍妮和阿甘的孩子。

[过后,有个下午,我坐在那儿表演,心里正想着也许我们该北上去查尔斯顿,突然注意到有个小男孩站在鼓的前面,直勾勾地盯着我。 

    我当时正在演奏《狂放新奥尔良》,但是小男孩一个劲儿盯着我,不笑也不什么,但是他眼睛里闪烁着一种神采,隐约让我想起了什么。而后我抬起目光,人群边上站着一位女士,我一看见她,差点儿昏倒。 

    哦嗬,竟是珍妮·柯伦。 

    她把头发烫了,看起来也老了些,而且有些憔悴,但确实是珍妮没错。我惊愕得吹错了一个音符,但还是吹完了那首歌,珍妮这才过来牵起小男孩的手。 

    她两眼闪闪发光,说:“哦,阿甘,我一听到口琴吹的音乐就知道是你。没有人像你这样吹口琴。”]

我知道是你——真的感动的让人流泪。也许总有这么个人,会让人说出这样的一句话。

以及:

[“有时候真不敢相信,”她说,“我们俩如今已认识了将近三十年——打从一年级起。”

阳光透过树梢,照在珍妮的脸上,她眼中似乎有一滴泪水,但始终未流下来,不过确实有点什么,或许是一种情绪,我实在说不上来究竟是什么,即使我知道有这样东西。]

这个故事已经讲述了将近三十年的时间。我在书里见证了这将近三十年的岁月。然后接下来我真的不再说些什么了,我只能说在多年以后我依然爱着阿甘的故事,不管是电影还是在小说里。

最后的最后:

[呃,过了几天,我跟公苏和丹一起离开。我们去了查尔斯顿,接着又去了里士满、亚特兰大、查塔努加、孟菲斯、纳什维尔,最后来到新奥尔良。新奥尔良人全不理会旁人在做些什么,因此我们三个享受了毕生难得的快乐时光,每天在杰克逊广场表演,旁观别的怪人做他们的事。 

 我倒是买了一辆摩托车,附带两个跨斗给公苏和丹坐。每到星期天我们就骑着车去河边,坐在河堤上钓鲇鱼。珍妮大概每个月给我写一封信,还寄来小佛洛斯特的照片。这里有个在脱衣舞俱乐部当女招待的女孩,我们隔一阵子就会聚聚、玩玩。她名叫旺达。我和公苏及丹多半时间就在法国区骑车闲逛,看看风景,说真的,那一带除了我们之外还有些模样古怪的人——看起来像是俄国革命还是什么的留下来的产物。]

这就是阿甘的故事。




◆《我们都是食人族》,初看的时候一脸懵逼,我甚至在将一章「被处决的圣诞老人」看了一半之后就直接跳到了第二章「“完全相反”」。而由于作者是克洛德·列维-斯特劳斯,于是我先搜索了一下结构主义。

以下摘自百度:

结构主义的出现,帮助人们从生活中混乱的表象中,揭露隐藏其中的完整结构,但亦因此一简约化的结果,造成结构主义把“文本”作了过多的解读,而让学者创造出许多并不存在的意义与结构。另外还有各种立场是位于这两个极端立场之间;而事实上,许多关于结构主义的争论就是在试图厘清上面所说的这个问题。

对于一般人而言,结构主义似乎是距离很远的东西。即使是一些专业的文学工作者,如果不太接触西方理论,也很可能会不以为然地说:“结构主义是什么东西?有什么了不起?”事实上,结构主义作为一种思维方式,早已渗透进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它是思想方法上的一场广义的革命。结构主义诞生之后,它像一把利剑一样改变着人们看问题和思考问题的方式,并无孔不入地渗透到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的各个角落:作为文化思潮,它涉及社会科学的各个部门,如语言学、人类学、心理学等;作为文艺思潮,结构主义几乎影响到文学艺术的所有领域,从理论到创作,从小说、戏剧、诗歌到电影。

—S—T—O—P—

在阅读过程中,我感受最深的同时也是最喜欢列维—斯特劳斯的一点就是他对于各个不同文明的包容态度。虽然求同存异这种词已经说腻了,但不能不说当我们去接触到一种新的文明或者现象的时候,我们的第一反应是以自己所属文明的主观角度来对这个从未接触过的文明或者现象进行“标准化处理”,宛如对原始数据进行无量纲化处理。

然而每个文明因为其所处地域或者气候问题或者其他形形色色的历史原因,同时还包括各种文化以及现象,他们运转的背后有着自成一系的价值体系,或者说我们更需要去做的是「了解」和「思考」,而不是「批评」;即使这对于我们来说可能是「野蛮」的,但也许在对方眼里,我们同样「野蛮」。

有一句话我很喜欢,[在一个标准化的世界里,所有的人都追求同一种文化模式,那么留给不同者的位置在哪里?]以此延伸,在小学、中学、高中、大学的集体社会中年复一年的进行着“标准答案”“生活各方面的标准化规定”以及其他种种的标准化界定,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我们还会拥有自己本身所应该有的独特性吗?是否从一开始就没有考虑到给不同者留个位置呢?

于是我们被迫抹消明显的差异性,转而退而求其次的留下模糊的差异性。

以及,从第二章开始看真的选择对了,我怀疑第一章恐怕是整本书里阅读门槛最高的,强烈建议从第二章开始入门,对于我这种第一次接触结构主义的人来说,这种选择显然是比较适宜的。



◆《寄生虫星球》,因为突然对寄生虫很感兴趣就丢掉手里正在看的《法治的细节》去看这本书,顺便又找了寄生虫学的公开课去听,然后就是做笔记做笔记做笔记。

看了几行字我就确认我会爱上这本书,作者的文笔好的没话说,文字优美,描述准确,又富有趣味性,读起来非常舒服,轻而易举的就使人陷入进他的世界里,突然间像是我也跟着他走进了那片哥斯达黎加的丛林,那天夜里到处都是蛙和蟾蜍。我看见了海蟾蜍(marine toad),那家伙像猫一样大,而东加泡蟾(tungara frog)漂浮在水面上,合唱的声音震耳欲聋。

不过,这让我开始怀疑我是不是有寄生虫,而且可怜的兰克斯特被作者多次diss,你几乎可以在每章里都能够见到他的身影。

而想法区也很有意思,比如说这一段的笔记里大家纷纷表示或许自己感染了弓形虫,还有人表示或许大家都感染了弓形虫,摘录如下:

「心理学家发现弓形虫能改变人类宿主的性格,而且男性和女性的变化不同。男性会变得更不愿意服从社会的道德标准,更不担心因违反社会规则而受到惩罚,更不容易信任他人。女性会变得更加外向和热心。两种改变似乎都会降低宿主的恐惧心,而正是恐惧使得我们尽量避开危险。虽然这样的改变远远不足以让我们舍身饲虎,但它无疑通过切身体验提醒了我们,寄生虫有可能使用某些方式来控制我们的命运。」

这本书很大程度上的使我对寄生虫改观,我认为之前因为恐惧而产生的理解是片面的。寄生虫不仅代表生态系统的健康状况良好,对生态系统来说也至关重要,而一部分寄生虫和人类的关系甚至用“伴侣”来形容会更加直观。

不过我还是希望我的肝里肺里膀胱里血液里或者哪里哪里千万不要飘着绦虫、吸虫、钩虫、丝虫还有弓形虫什么什么的,即使我不是弓形虫的最终宿主我也不想接受它的拜访。我还想多活几年,以健康的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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